内容 |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0〕39号)、《关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0〕30)、《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麒区政发〔2010〕44号)的规定,以下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除报名费用。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的证明。 (4)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过业的生活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参加麒麟区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的高校毕业生,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和办理的证件原件,经曲靖市人事局最后审定,符合免除报名费用的共3人,现予以公告。 麒麟区2010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曲靖
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部门代码 |
报考岗位代码 |
免除费用类型 |
出具证明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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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 |
张茳龙 |
530302198708057010 |
麒麟区东山镇卫生院 |
125 |
001 |
残疾人 |
麒麟区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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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 |
孙敏 |
532201197702160063 |
东山计生服务所 |
116 |
001 |
失业 |
麒麟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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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 |
张彩仙 |
532225197811190385 |
区职校 |
118 |
006 |
失业 |
富源县劳动就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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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麒麟区人事局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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