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儿童医院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经市编委批准(玉编办[2010]34号文件),2010年6月玉溪市人民医院儿科成建制搬迁成立玉溪市儿童医院,隶属于玉溪市人民医院,是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内设机构。 为了保证市儿童医院的正常运转,遵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公开招聘、选调、引进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1、基本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公开招聘职数及岗位要求:
3、公开选调职数、岗位及要求
4、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办法 1、招聘组织: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要求组织。 2、资格复审: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人民医院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公开招聘岗位: 儿科医师、麻醉师、影像医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100分,各占50%。 面向市医院编外合同制护士招聘的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历年工作综合考评三种形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30%,历年工作综合考评占20%,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2)公开选调岗位 采取笔试、试用、考察三种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3)引进人才: 通过面试、试用二种形式进行。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岗位适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生岗位适用)、《护士条例》(护理岗位适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5、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加分: (1)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加3分。 (2)本院职工子女或配偶,加3分。 (3)市医院编外合同制医生和护士,在儿内科、小儿呼吸内科、新生儿科、儿童输液室工作每满1年,加0.5分;在其他科室工作的,每满1年,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加1分;CET-6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加3分(同时符合的,按最高项加分)。 以上四条同时符合两条以上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项在笔试阶段加分。 6、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7、录聘: 按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30天的试用,试用考核合格的,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报考证书中作弊、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3、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凭学生证报考)、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小一寸同底免冠近照两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卫生局 2010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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