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政协信息中心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现将省政协信息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3、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30点至17:30点。 2、报名地点 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联系方式 云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4608082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带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组织开考。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 2、综合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核 对考察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组织体检。具体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经考试、考核、体检等规定程序得出的结果,由省政协办公厅党组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在云南省政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选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九、招聘人员待遇 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及工作纪律 1、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的,所空缺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聘用。 3、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5、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 附: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0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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