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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昭通市纪委监察局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因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昭通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和维护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6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名额
    市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程序
    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考察和体检、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若符合考试条件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达不到5:1,则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一) 笔试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计算机操作、管理能力。
    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昭阳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昭通纪检监察网(http://www.ztjjjc.com/)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体检: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占50%计算之和作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按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者,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按人事管理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各县区报考者到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报名;市直单位报考者直接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昭通纪检监察网(http://www.ztjjjc.com/)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二)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报电话:0870—2123213
    附件:
    1、《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监察局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1:
    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氛围,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等具体程序,选调符合要求的优秀工作人员,促进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纪检监察人才队伍。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选调范围
    昭通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名额
    市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和维护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6日后出生);
    (五)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昭通党建网(http://www.ztdj.gov.cn)、昭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t.gov.cn/)、昭通纪检监察网(http:// www.ztjjjc.com/)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从昭通纪检监察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为方便报考者,市纪委监察局将委托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本县区报考者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报考者直接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3、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对资格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人数与职位名额的比例应达到5:1及其以上,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调减选调名额。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后,将在昭通纪检监察网工作动态栏目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
    (三) 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综合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选调对象计算机操作、管理能力。
    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昭阳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昭通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占50%计算之和作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对象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者,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荣屏 市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 映 市纪委常委、市委第二巡视组组长;
    胡 灵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成 员:陈 钢 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余小芹 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唐 宇 市纪委干部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干部室,胡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选调具体工作。
    

中共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监察局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2: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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