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教育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决定到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紧缺人才3人,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教育局2011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范围为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0年12月。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招聘方式及程序:由州教育局汇同有关部门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招聘考核小组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行面谈。 2、招聘考核小组与挑选出的毕业生进行面谈,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3、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谈情况,按各学科确定人选进行说课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抽取课题,准备半小时后进行15分钟的说课方式,以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声音、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5、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州人事局、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73—3732150 附:红河州教育局2011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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