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思茅区举行《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公告 |
内容 | 普洱市思茅区人事局关于举行《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普政办发[2009]52号)和《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关于深入贯彻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文件的通知》(思府办明电[2010]2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举行《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在区人大政协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旁听人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 (一)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共19名。其中: (1)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代表1名,区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2)区直机关代表4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思茅镇政府机关)。 (3)招聘单位代表5名(思茅区人民医院代表1名,思茅四中代表1名,思茅区一小代表1名,倚象镇小学1名,倚象镇卫生院1名)。 (4)普通公众代表2名。 (5)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2名(含家长、考生代表)。 (6)听证监察人3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 2、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自愿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听证监察人由我局直接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2名,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思茅区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区人事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人需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信函寄至普洱市思茅区人事局(邮政编码:6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9-2140686;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9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区人事局将于2010年12月2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思茅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思茅区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张 黎、谭 睿 联系电话:0879-2140686 附:1、《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草案)》 2、听证会报名表 普洱市思茅区人事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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