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2011年招聘简章 | ||||||||||||||||||||
内容 | 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二○一一年公开招聘教研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于1981年,原名昆明市中小学课外科技活动指导站,又称昆明市教育局科技站。1999年,经过昆明市政府批准,成立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是负责管理、培训、研究、指导昆明市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和科技竞赛活动的机构。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坚持以“指导为抓手,培训为基础,活动(竞赛)为载体,提高科学素质”为目标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引领科技教育活动,成为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主要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推广者。在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各种培训、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各项比赛等方面加大力度,扩大参与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历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宋庆龄少儿发明奖”、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全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中国儿童环保绘画大赛、中华青少年航天科普网等竞赛活动中,昆明市中小学生代表队,屡获佳绩,使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有实效,大大丰富了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内涵,培养了中小学生的人文思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的普及、发展和提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昆明市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干部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英语等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自荐材料、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主持和参与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执笔部分请注明)、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871-6117478 (二)报名要求 请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教研员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电话通知领取能力测试证。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能力测试和答辩的有关事项 (一)能力测试 1、领取能力测试证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时间:5月25日、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昆明市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昆明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干部室。 (3)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871-6117478 2、能力测试时间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3、能力测试的方式、内容和范围 (1)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 (2)内容和范围 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科研方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 4、能力测试地点 见能力测试证 (二)答辩 1、由教研员岗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的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答辩人数1:3的比例确定答辩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答辩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内容 (1)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科研成果,由评委从中提出相关问题进行答辩;(2)根据所提供的工作情境进行策划或设想被聘用后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 3、答辩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昆明市翠湖北路小吉坡5号,昆明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871-6117478 (三)注意事项 参加能力测试和答辩时,请携带个人能力测试证、身份证原件。 六、能力测试和答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能力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能力测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答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能力测试和答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能力测试和答辩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能力测试和答辩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教育科研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教研员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3135506、3102385 昆明市中小学生课外科技教育活动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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