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主城区(北京路豆腐厂53号)。主要职责是建立规范的社区就业服务制度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开拓就业岗位,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配合有关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为辖区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做好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 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招聘人数:1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专业:中文及相关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昆明市盘龙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年龄35(不能超过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1日至5 月22 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人力资源中心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其它资格证书(奖励、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诚信承诺书; ⑥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 ⑦国有单位(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5、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871—3180291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盘龙区2011年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9 日—6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 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5楼党办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0871-3180291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本知识。 3、考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由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0871-3180291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0871-3180291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5614685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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