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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11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制外协勤人员通知
内容
    关于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11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制外协勤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和市司法局《玉溪市司法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的通知》(玉司发【2011】10号)文件等精神,经报请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结合红塔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制外协勤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公平、择优、就近的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红塔区乡、街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制外协勤人员,13名。
    三、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扶帮困工作。
    2、协助司法所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及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等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红塔区户籍;
    (六)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法律知识,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七)团结协作精神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起至2011年6月9日(上午8:20—11:20,下午14:40—17:20)。
    报名地点:红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玉兴路98号房地大厦二楼)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请于2011年6月13日— 6月14日(上午8:20—11:20,下午14:40—17:20)到红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玉兴路98号房地大厦二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个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人力资源部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考试完毕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依法签定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
    (三)工资待遇:月工资990元,包含个人缴纳社保五险部分。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面试教材。
    九、本通知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另行通知为准。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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