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人[2006]5号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楚人社发〔2011〕17号)精神,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水务局、戌街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卫生系统招聘47名、民族艺术团招聘2名、坝区灌溉管理委员会招聘3名、戌街乡政府招聘2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志为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见《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0日(早8:30—12:00,下午1:30—5:30) (二)报名地点: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毕业生须出具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09—2010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须交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无报到证的应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符合报考的人员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考生报名时交纳《公共基础知识》报名考试费50元,专业知识考试(面试)费50元,共100元。 3、2009年、2010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 4、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经批准,可另行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可根据考生条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调整报考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但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考试(面试),每科总分为100分。 (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招聘的报名、考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知识考试(面试)由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考试(面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29日进行。考生须于7月15—2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但须于8月4日前完成并将考试成绩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五)考生综合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试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与政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体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项目检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8月14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8月25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指使、纵容他人作弊,参与作弊,故意泄露试题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笔试、体检等考试聘用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整个考试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注1:中专以上(含中专)、专科以上(含专科)、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士以上(含学士)、硕士以上(含硕士)、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英语三级以上(含三级)、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等。 注2: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 注3:2009年、2010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应届”和 “不限”的岗位。 牟定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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