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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和《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公告》要求,现将珙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告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表中阴影部分的考生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四川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于7月22日(上午8:30-12:00)到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参加资格复审(已参加工作考生,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证),同时上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需交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人。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1年07月23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面试所需证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面试通知单。 (四)相关事宜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当日7:30准时进入候考室报到。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人员不能携带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考生如有将手机等远程传输、通话及存储设备带入候考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择优办法按照《宜宾市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优先聘用具体办法》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珙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4011107、0831-4318967。 珙县县委组织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