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禄劝县民族小学2011年公开招考选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2011年公开招考选聘教师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2011年公开招考选聘教师方案》经2011年7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7月2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县民族小学缺编情况,2011年在全县在职在编的小学教师中公开招考选聘20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考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核定的编制人数,县民族小学必须有编制空缺,并按岗位需求逐步补充。 (三)实行地区分类:一类区:屏山;二类区:翠华、九龙、茂山、团街、云龙、中屏、撒营盘7个乡镇;三类区:则黑、马鹿塘、乌东德、汤郎、皎平渡5个乡镇。 二、公开选聘的岗位 三、公开选聘的基本条件和范围 1、公开选聘的基本条件 (1)工作年限满5周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教师工作年限可放宽到3周年(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 (2)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四个学科要求初始学历专业对口,其它科目要求所教学科与招聘科目一致。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学科教师在35周岁以下。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 (7)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2、选聘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的小学教师。 四、公开选聘的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实行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2、面试。以“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或讲课内容抽签决定,总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3、考核。考核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绩,各类奖励加分标准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招聘学校初审,选聘领导小组审核。 4、照顾加分。属于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分居1周年加3分,若出现两次及以上分居的,夫妻分居时间累计计算(若一方为教师,一方为农村户口的,必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乡镇);三类地区一次性加10分;二类地区一次性加4分。 5、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10%+照顾分占10%=总成绩。 6、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 7、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教育局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民族小学校参与,县第七纪工委全程监督。 五、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民族小学 2、报名时须带下列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一寸相片1张;属于照顾加分的,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材料各一份,另一方是农村户口的还须提交户籍证明。 3、资格审查 (1)由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夫妻两地分居等照顾条件和获奖情况是否属实。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小学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四个专业不得低于1:2)。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民族小学。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民族小学。 6、2011年8月8日公布总成绩及拟选调聘任人员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郑传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张运平(县教育局局长) 张兴权(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文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张琼丽(县第七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 焦永铭、唐文宗、杨文慈、张 伟、赵廷庄、鲁文学、李海涛、李加银、杨学钦。 附件一:禄劝2011年民族小学选聘教师注意事项 附件二:禄劝县2011年民族小学选聘教师报名表 禄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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