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解决城区主次干道一线保洁员严重缺编和新建河道管理处缺保洁员的现状,经清镇市政府同意,现招聘环境卫生协管员100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环境卫生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00名。
 三、招聘条件
 持有清镇市城镇户口,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年满22至50周岁,男年满22至55周岁人员,符合以下其中一条者:
 1、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农转非的失地农民;
 3、零就业家庭中劳动适龄人员;
 4、低保家庭中失业人员;
 5、“4050”失业人员(即女40至50周岁,男50至55周岁以内);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即可参加应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枫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及相应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未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的,先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可以报名,再由本人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能录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聘人员均在报名现场进行面试。
 六、待遇   每月工资83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
 七、体检   初步录用人员参加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对参加体检不合格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2528405(市城管局)
 2520724(市人力资源市场)
 监督举报电话:2522490(市监察局)
 2523572(市城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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