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是昆明市妇联下属的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为妇女就业和创业争取各类创业资金,开发创业项目;为失业妇女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组织、扶持失业妇女开展社区服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为妇女服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在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用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四楼410室(市内可乘26路、122路、149路、99路、78路在五里多站下车)。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二寸照片4张; 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5、联系人:肖汝春、方玉、戈贞力; 联系电话:0871—3196243,3351874。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联系方式; 2、应聘人员要签诚信承诺; 3、本人不能参加报名的,可由他人代替报名,代替应聘人员报名的人员应持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的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妇联负责。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由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通知本人。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通知本人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领取。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闭卷考试。考试范围和内容为公共管理及妇女儿童社会工作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肖汝春、方玉、戈贞力;联系电话:0871—3196243,3351874。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应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测试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肖汝春、方玉、戈贞力; 联系电话:0871—3196243,3351874。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妇联会同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妇联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妇联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昆明市妇联组联部,联系电话:0871—3196243 监督电话:0871—319787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871-3192326 附:昆明市妇女促进就业中心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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