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宜宾县蕨溪中学校2011年公选教师方案 |
内容 | 根据《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2011年白花中学、蕨溪中学、横江中学和柳加职中四所高中面向县内初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的相关精神,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教师公选客观公正,真正选聘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来我校任教,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表现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008年9月以来一直从事初中或高中对应学科教学工作。 三、成立选聘工作领导组: 组长:余德权 副组长:唐贤亨钟鸣彭正奇 成员:周云华李尤权罗革张汝军 四、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止。 报名地点:蕨溪中学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653167413990937288 报名时由应聘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7月29日早上8:00应聘教师开会安排笔试及试讲事宜。 五、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过程,在县教育局指导下进行。 (一)材料考核(10分): 1、由相关领导成立考核组,主要对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考核量化。 2、考核量化评分:(考核年限为近三年,即2008年9月至今。) (1)班主任工作获奖: 乡镇级奖励每次记1分;县级奖励每次记3分;市级奖励每次记6分;省级及以上奖励每次记10分。 (2)教学成绩奖: 乡镇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教学奖:一等奖每次记8分,二等奖每次记6分,三等奖每次记4分;市级教学奖:一等奖一次记15分,二等奖一次记12分,三等奖每次记10分。同一次成绩奖励只记最高一次。 (3)荣誉称号记分: 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宣传部、人事局、团县委所表彰的荣誉称号:乡镇级每次记1分;县级每次记3分,市级每次记6分,省级及以上每次记10分。此项最高计10分。(其他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不在此列) 上述三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0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二)试讲(60分): 1、根据考核总分排序,按公选指标数的2--3倍确定试讲人选。成立学科试讲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骨干老师组成。 2、试讲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 3、具体办法:学校提前通知试讲课题,应聘者在指定地点备课。讲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评分方案另拟。 (三)笔试(30分): 1、试讲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下午。 2、笔试分折算:以最高卷面得分为30分,然后依次折算。 (四)选聘量化分计算: 选聘量化总分=材料考核分+试讲得分+笔试得分。 (五)上报选聘结果: 经公示后,按选聘量化总分从高到低分排序,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宜宾县蕨溪中学校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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