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1年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资格复审人选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现将资格复审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考生姓名 |
性别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成绩 |
笔试排名 |
审核结果 |
聂骊晓 |
女 |
26201401 |
10126063105 |
68.65 |
1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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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廷智 |
男 |
26201401 |
10126053411 |
66.15 |
2 |
通过 | 经资格复审,聂骊晓、周廷智2名考生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请两位考生于2011年7月30日上午8点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以上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文山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3)、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76-2126367)举报。 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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