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1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招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建立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组发〔2009〕2号)精神,按照《2011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公告》安排,现就2011年龙泉驿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011年龙泉驿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 1、2011年8月3日(星期三):报考“农村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岗位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计划” 岗位大学生; 2、2011年8月4日(星期四):报考“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岗位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岗位大学生。 (二)体检地点:龙泉驿区教育局门口(龙泉驿区东街92号)。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程序 1、请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1,粘贴照片处请粘贴近期免冠寸照1张,体检序号处填写每个项目中第一栏的“序号数”(如一村两大X号、支医X号、支教X号或劳动保障X号)。体检当天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检信息表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于8月3、4日早晨7:10到集合地点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达指定医院体检; 3、体检工作人员填写分项体检单; 4、交讫体检费用(体检费300元左右,请携带足额费用)后由工作人员分组带领考生体检; 5、体检结果另行通知,考生不能私自向体检机构查询体检结果或领取体检表,一旦查实则视为体检舞弊。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体检费用。参加体检时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进行,维护好医院正常秩序。为保证体检真实有效,须空腹参加体检。其余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2、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3、本通知仅通过网站发布,请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及时查阅体检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者,后果自负。 举报监督电话:84858429 84853060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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