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沧源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 ||||||||||||||||||||||||||||||||||||||||||||||||||||||||||||||||||||||||||||||||||||||||||||||||||||||||||||||||||||||||||||||||||||||||||||||||||||||||||||||||||||||||||||||||||||||||||||||||||||||||||||||||||||||||||||||||||||||||||||||||||||||||||||||||||||||||||||||||||||||||||||||||||
内容 |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属临沧市外生源的必须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132人。其中:教育70人、卫生35人、其他行业27人(备注:沧源县学科、门类、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教育系统的部分特殊岗位可放宽(定向招聘代课教师放宽到45周岁);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7、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符合报考要求的前提下,在专业要求上,只需所读专业或所获得的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意一项满足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均可报考。 8、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是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 9、持有沧源县户籍的市外生源,必须是在沧源县落户满1年以上(以本县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薄或身份证时间为准),且符合所报岗位招考条件的,可报考。 10、持有沧源县户籍的市内生源,在报名前(2011年8月12日以前)已在沧源县落户(以本县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薄或身份证时间为准),且符合所报岗位招考条件的,可报考。 11、驻沧解放军、武警随军家属不限生源户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县统一在2011年8月12日至13日进行(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2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1寸照片(报考教育代课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沧源县教育局出具的“5年以上现在岗代课教师证明”)。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须于专业技能考试前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沧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四、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修订本),《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部分,分值200分。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协助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确定。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三)加分规定:由于我县拿出部分岗位专门面向(少数民族、三支一扶、志愿者、村官、特岗教师)考生招考,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四)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1年10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请于2011年9月5日至9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实本人的信息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与报名信息一致,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不符的人员,将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将处本人5年内禁考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罚。 (二)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各用人单位制定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于9月25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 (四)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公共科目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四)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我县考生若想参加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登陆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www.lincang.gov.cn。 附:沧源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联系人: 靳涛 电话:7123234 刘银平 电话:7125380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具体说明:沧源县学科、门类、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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