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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岗位陈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岗位陈述人员名单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以下31人进入岗位陈述程序。
姓名 |
性别 |
姓名 |
性别 |
罗云芳 |
女 |
李菊花 |
女 |
张万贵 |
男 |
黄永玉 |
男 |
唐玲莉 |
女 |
王鹏 |
男 |
张丽 |
女 |
徐连志 |
男 |
宋桃 |
男 |
罗桥线 |
女 |
徐勇 |
男 |
胡祖燕 |
女 |
周蕾 |
女 |
吴桂珍 |
女 |
杨华涛 |
女 |
张进 |
女 |
陈荣榆 |
男 |
高兆英 |
女 |
陈红 |
女 |
蒋涛 |
男 |
王晓霞 |
女 |
谭洪星 |
男 |
周露 |
女 |
倪卫 |
女 |
陈英 |
女 |
张小群 |
女 |
王明全 |
男 |
文思菊 |
女 |
汪丽 |
女 |
张荣 |
男 |
罗洋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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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陈述时间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进入岗位陈述的人员请于8月11上午8时10分到区如工中心接待大厅集中进行陈述顺利抽签)。 三、陈述地点 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四、陈述程序及内容 1、简略自我介绍; 2、围绕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陈述; 3、接受评判人员提问。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现场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2、每次进入陈述室为一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要求使用普通话陈述,可不脱稿(将与脱稿有分值差距),其余人员在大厅等候,并保持安静,不影响群工中心办公秩序; 3、已完成陈述的人员即刻离开群工中心,禁止在大厅逗留或和其它未陈述人员交头接耳; 4、未按时参加抽签或现场陈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 六、考察对象的确定 现场陈述完成后,由现场评判人员进行打分,选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进行统计后报选调领导小组,由选调领导小组择日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数量及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五个一律”、“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现场评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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