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高级职称人才招聘启事 | |||||||||||||||||||||||||||||||||||||||||||||||||||||||||||||||||||||||||||||||||||||||||||
内容 | 为了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诚邀杰出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一、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以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高级职称人才岗位需求表》(附后)。有意者请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高级职称人才应聘申请表》(附后)并直接联系相关学院或人事处。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高级职称人才岗位需求表
注: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67258272;邮箱:xzzp2011@126.com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开阔的视野和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发展态势; (二)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吸引、凝聚一批优秀人才,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三)应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的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 1.优先安排研究用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若干、安家费若干; 3.提供购房或租房补贴若干; 4.提供一套学校教师住宅小区成本价商品房购买权; 5.其配偶需要安置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工作; 6.到校后岗位根据需要安排,薪酬待遇、工作任务按合同或学校岗位聘任办法确定。 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到校后按程序认定其资格;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调入学科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可由学校按照一定程序予以确认。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若干,安家费若干; 2.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业绩,聘任相应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相应标准执行; 3.提供房租费若干。 应聘申请表 《应聘申请表》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最近更新:8月12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应聘申请表.doc”的文件。《应聘申请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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