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汇川区2011年考试考核聘用区节能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安排,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学术报告及答辩、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并报经汇川区公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宋艳诗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专业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学术报告及答辩成绩 |
体检 |
考察(政审) |
2011002 |
女 |
宋艳诗 |
1986.08 |
清华大学 |
大学本科 |
环境工程 |
遵义市汇川区节能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 |
85.33 |
合格 |
合格 | 对以上公示人员相关情况存在异议,请于9月13日前与汇川区公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反映相关情况。 电话:8651559;86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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