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都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10名(其中政策规划处5名、发展促进处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建设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胜任雇用工作任务。 (二)具体条件 1、40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法律、人文相关专业毕业; 2、有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 应聘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公众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二)初审确认 报名结束后,市社建办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入围者名单并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公众信息网公布。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到市社建办指定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并领取准考证。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⑤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著述等证明本人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资历的资料。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限制流动人员,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建设相关内容;应试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所用试题由市社建办自主命题。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报考人员报考的类别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市社建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同行专家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面试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应试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五)录取确定 按报考人员报考的类别,以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市社建办对拟录人员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对拟录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签订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经研究后,报请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市社建办发出拟录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市社建办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录用通知书45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八)应聘费用 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雇用方式及期限 经考核合格后,签定雇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情况续签。雇用人员不占机关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 五、雇用待遇 薪酬及其他待遇按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枫魏娜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33388028-86641690 电子邮箱:cdsshb2011@163.com 地址:成都市羊市街19号 附:成都市社建办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zip 成都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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