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公开考试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 2011年10月12 日。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建宁东路中段),联系电话:0874-3360858 0874-3360856。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年限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半寸免冠近照3张。 五、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 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经审核符合考试的考生于2011年10月24日到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采取综合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及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250分,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占100分,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占150分。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由中心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党建网上向社会公示并在面试前一周内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此次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中心组织实施。 六、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曲靖党建网和曲靖人事人才网公告。若没有投诉和举报,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分数并列,以面试分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分数并列,面试分数也相同,则对分数相同的两名考生重新组织进行面试。 七、考察和体检 由中心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和体检,政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心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和曲靖日报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产生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中心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试监督和举报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4- 336086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 8967946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详情请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查看《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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