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为建设重庆北部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521室,联系电话:(023)42756176。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报考者根据报考类别及其专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偏远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如被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2.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除特殊岗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10月20日—2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时,考生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面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特殊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特殊紧缺岗位或无法递减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参加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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