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陆良县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按照《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陆政发〔2010〕59号)文件精神,我县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2011年,计划选调公务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各单位选调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必须是转正定级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年龄、学历及身份等需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四、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从县外选调的,须符合《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党办发〔2009〕10号)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陆政发〔2010〕59号)文件精神要求。 五、选调方式 按照陆政发〔2010〕59号文件要求,公开选调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可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通知》、《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以通知的形式发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 公告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0月21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持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也可从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点,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岗位比例,确属工作需要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考比例,否则,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选调计划表》中对开考比例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 (3)涉及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不能考试的人员,本人可于10月31日17:00以前改报符合自己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1月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6)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会及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7)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否则3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5、报名条件说明 (1)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根据国家关于报考时有关时间计算方法之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如: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7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对工作时间等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今年年底。如2010年7月31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6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工作五年及以上指2006年12月31日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 (2)选调范围中规定的“本县”范围特指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的管理隶属范围。 (3)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指所学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及相关相近专业。 (4)属夫妻分居者要求条件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册(或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基础知识、公共政策、公文写作和办公所需计算机基本知识等。 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20日到报名点查询,也可登录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选调计划表》中对面试比例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未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须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只递补一次)。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归并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初定为11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首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者,学历相同确定面试成绩较高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选调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选调过程中作弊的一律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陆良县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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