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11年第3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秀山委组〔2010〕49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细则》(秀山人事发〔2008〕16号)的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县教委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9名。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行政岗位8个,参公岗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岗位47个。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行政岗位及参公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及2009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报考; 2.全额拨款事业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2009年选派大学生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新录(聘)用、参加遴选(公选)考试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 2.截止2011年10月 28日,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 3.2008-2010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应参加年度考核但未参加的人员; 4. 不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 日; (四)2009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经市公务员局审批录用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其中遴选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五)2009年选派到乡镇农技、教育、医疗机构的大学生,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聘用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在职教师、医生参加遴选的,必须在现有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不含2009年选派大学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的表彰,且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5楼501会议室。 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报名表》等资料,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1月8日下午2:00--5: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12房间)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保密知识、信访条例、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文写作分值占公共科目总分值的60%),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与遴选职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考生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2008--2010年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2008年选派大学生第二年度考核结果与录(聘)用后201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按加1分计算);2008年以来,曾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参加“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4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3分。“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秀山分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加3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2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1分。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奖励加分,各加分项目可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遴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每个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与遴选职位数等额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方为合格。 3.成绩计算。无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有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50%+加分+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 考察人员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及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试用 由遴选单位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职务确定 遴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遴选单位的职数或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职务。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遴选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2.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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