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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元阳县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的体检和审批录用工作,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 (二)相关要求:进入体检的考生请空腹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早上8:00到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4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含体检表、录用表所需的照片)。 (四)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收取。 二、档案转递 各位考生的档案务必于2011年11月5日前转到元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 三、体检时须提交的相关证件 (一)《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内容含代课时间、代课学校、代课年限等)。 (四)政审材料一份(由县教育负责统一办理)。 四、考生档案逾期未转到或根据岗位要求未按时提交相关 证件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5645219。 六、元阳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5642311。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8日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2011年定向公开招聘代课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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