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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报考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临床医学专业岗位(部门代码304,岗位代码009)的朱荣江(笔试成绩83.5分,岗位排名第二名),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并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按规定,递补该岗位排名第三的黄欢(笔试成绩82.5分)进入资格复审,但该生提出放弃资格复审。 2.报考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学岗位(部门代码304,岗位代码011)的任莉(笔试成绩123分,岗位排名第二名)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并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按规定,递补该岗位排名第三的朱家景(笔试成绩121.5分)进入资格复审,但该生提出放弃资格复审。 3.报考宣威市中医院消化科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免笔试)的陈平兰、李敦富二人,均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并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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