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精神、神经科和妇科医师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精神、神经科和妇科医师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时间未定,将在近期另行通知)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中所列人员于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在南充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白土坝路55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对象)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证明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南充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市柳林路200号)。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 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详见《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 咨询电话: 13990766702 特此公告 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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