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
内容 |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精神和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实际开考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1月1-2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已公示。现就面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8:30。 三、面试对象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8:00。 四、面试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凯程酒店隔壁)。 五、面试须带材料: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六、面试方法、内容和总分:面试以考察面试对象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技能为主,主要考核煤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给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按步骤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七、其他:请各位面试对象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一切责任由面试对象自负。 八、《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附后。 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宣政发〔2011〕36号)文件精神和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制定如下面试办法: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一)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开考的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经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三天前,向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面试人员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1:2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并经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递补人员名单统一由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取消。 三、面试方法、内容及总分 (一)面试方法:面试以考察面试对象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技能为主,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现场采用录音、摄像设备记录全过程,录音、录像资料存档至录聘用手续办理结束时为止。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综合技能,主要考核煤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 为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从宣威市煤炭工业局班子成员中和直属单位中推荐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良好、公道正派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不低于1:2的比例,采用现场抽签的方法确定9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再由领导小组确定其中1人为主考官,全面负责并主持面试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中抽调。 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一经确定,必须上交通讯工具,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其进行全程封闭管理至面试结束。 五、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由面试考官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综合技能独立命题,给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按步骤评分。 试题命制完成,即交由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保管,直至面试前经考生验证密封完好才能启封。 六、面试前准备工作 (一)面试对象集中在待考室后,须将通讯工具交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待面试工作结束再发还持有人。 (二)面试对象进入待考室,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等候面试。面试对象的姓名、面试顺序号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保管。 (三)面试考官进入面试考场做好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 (二)面试工作由主考官主持,负责宣读试题、组织面试工作、宣布面试成绩等,其他考官按试题和评分标准评分。评分过程中,考官须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独立评分,不准交头接耳,相互串通。 (三)整个面试结束,工作人员汇总面试成绩,纪检监察人员出具书面监督报告。 八、评分办法和成绩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评分表签名后交统分人员,按照计分统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成绩计算统计复核后,交纪检监察人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当场公布成绩,即下一个考生面试结束,通知上一个考生进入考场宣布面试成绩。成绩宣布后,由面试对象签字确认。整个面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依据面试对象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开考的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学位证书相同者,在校受校级及以上(在职受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者,受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奖项相同者,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历者优先;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相同者,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上述条件仍然并列,则采用现场抽签办法确定。最后一个岗位,若上述条件仍然并列,则取消该岗位。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三)按《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选岗。通过选岗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经市级及其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市人〔2010〕26号文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岗位,报经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优先;学位证书相同者,在校受校级及以上(在职受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者,受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奖项相同者,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历者优先;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相同者,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上述条件仍然并列,则取消该岗位。 递补人员须由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公示并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四)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日报》和《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二)公示影响聘用结果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也不再递补,所空岗位取消。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提交放弃聘用资格书面申请。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面试组织工作的人员,与面试对象存在回避关系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面试对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列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不准参加面试,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到指定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其面试成绩记为0分。由此导致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1:2的岗位,可继续进行面试。 (五)面试对象应当遵守面试纪律,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违反面试纪律的面试对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面试对象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在面试成绩中扣减10分。严重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和拟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考试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面试工作。 十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对象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8:00。 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 联系电话:0874-7166304、7166308。 十四、其它 1.未尽事宜由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宣威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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