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要求: 技能考核前对进入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迟到,视为主动放弃。 2、具体安排: 市妇保院: 资格复审与考试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15:00 资格复审与考试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五楼生殖助孕中心 市二院: 资格复审与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8:30 资格复审与考试地点:市二院海州院区人力资源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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