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一、考生总成绩公示 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有问题请在3日内反映。 联系电话:0857-7119640(毕节地区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组) 0857-8222297(毕节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90019(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我办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了笔试和面试工作。按程序以下4位同志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 罗霞、朱娥、林赟、张舜 二、体检时间 2011年12月23日上午。 三、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按体检医院规定收费,费用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11年12月23日上午8:30到毕节地区行政中心C栋东1202报到,并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3张近期免冠照片,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弃权,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请按照 《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张 洋 刘泽宏 联系电话:8290019 附件1:《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分成绩表》 附件2:《体检须知》 毕节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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