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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血液中心委托,拟招聘采血护士三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描述 招聘采血护士三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同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管理; 4、身体健康,外型、气质较好,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5、学历要求: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有执业资格,应届往届不限。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月10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102室(南京市中央路42号) 咨询电话:025-83620829 联系人:宋茜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报名点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核方式 1、面试时间由我公司直接通知。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面试总成绩由我公司直接通知本人。 五、录用 1、我公司根据考试考核等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安排其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2005年1月20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我公司及省中医药研究院共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六、待遇面议。 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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