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用人员。
 一、招聘对象
 张家港市户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一般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 财经办 | 1 | 财务 | 男性,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爱卫办 | 1 | 不限 | 男性,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社保所 | 1 | 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男性,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党群办 | 2 | 中文、文秘、新闻学 | 男性,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联 农 | 1月2日 | 市场营销 | 计算机二级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男女不限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2月11日春季人才市场接受现场报名,其余请到张家港人才市场市场招聘部(东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17日下午4点。
 2.报名应提供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吋彩色照片二张、相关岗位要求的等级证书。
 3.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初审与报名时间同步。报考人员报名后,请于2月20日下午到张家港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终审与政审同步进行,终审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六、考试程序
 笔试、面试各占50%。
 七、体检程序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用程序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试(录)用。报名者一旦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务)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
 录用人员享受同类自用人员待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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