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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各高校大中专毕业生: 为缓解我县部分乡镇小学校目前欠缺教师上课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拟向社会选聘46名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取得国家认可的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17-23日。 2、地点: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三、工资待遇 按照省、州的有关文件规定,见习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750元,用人单位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时限 见习时间为一年。报名参加见习人员,通过笔试或面试择优选用后,即签订见习协议。 特此公告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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