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泸州市纳溪区关于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及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1.纳溪区经营城市资金管理办公室公务员2名; 2.纳溪区经济和商务局公务员1名; 3.纳溪区农业局公务员1名; 4.纳溪区审计局公务员1名; 5.渠坝镇政府机关公务员1名; 6.纳溪区档案局参公人员1名; 7.纳溪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8.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9.纳溪区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10.纳溪区就业职介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1.纳溪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12.纳溪区水利管理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3.纳溪区规划设计所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4.纳溪区建设工程管理所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15.纳溪区住房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6.纳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7.纳溪区永宁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8.纳溪区新乐镇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9.纳溪区天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0.纳溪区合面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1.纳溪区中医院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身份(报考相应职位的应具有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或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2年2月29日,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4.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考试; 5.思想道德品质好,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拟调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五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纳溪区中医院斜对面;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传真):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人社部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按拟选调人数等额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12407)。 (六)调动 经公示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从区外选调的公务员须在区内工作5周年、事业人员须在区内工作3周年后才能流动。从区外乡镇、街道选调到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在镇(街道)工作2周年后才能在区内流动。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月22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Excel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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