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全日制艺术中专学校,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学校占地43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开设潮剧表演、潮州音乐、社会文艺、舞蹈表演等专业,学制有三年、五年,既为艺术团体培养专业人才,又为社会文化培养骨干,也为中小学幼儿园培养艺术师资,为高等院校培养后备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钢琴教师1名、古筝教师1名、潮剧表演专业唱念教师1名、潮剧表演专业腰腿功教师1名、潮剧表演专业毯子功教师1名。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5、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三)报名地点: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四)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须提供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如有个人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有专业经历的,同时提供技能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发放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地点: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内容为本招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不指定用书),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专业技能考试”“说课”和“答辩”三个环节,其中“专业技能考试”40分,“说课”占30分, “答辩”占20分,仪表仪容10分。“专业技能考试”即考核本招聘岗位必备专业技能(钢琴教师考钢琴演奏、古筝教师考古筝演奏、唱念教师考潮剧唱段、腰腿功教师考腰腿基本功、毯子功教师考毯子基本功),时间5分钟;“说课”即对本招聘岗位的一节专业课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师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前按指定要求、在指定地点独立备考20分钟。“答辩”即现场回答专业及应聘岗位的有关问题,时间5分钟。答辩主要了解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与表达能力。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学科需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按有关规定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文化艺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发布、体检人选和考核人选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以下网站同步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http://stwhys.stedu.net)。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 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595962(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监察室 0754-8859596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 汕头戏曲学校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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