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苏州市金阊区2012年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根据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招聘录用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岗位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22名。其中男13名、女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要求,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胜任社区信息化办公要求。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 6.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集体户),能用苏州话流利会话;年龄30周岁以上(1982年3月1日前)、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后)。中共党员、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等人员,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大厅(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 3.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向招聘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劳动手册(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社区提供的待业证明)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经现场初步资格验证合格后,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1:3)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二)考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者视作放弃应聘)。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金阊区区情,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总成绩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金阊区户籍人员,优先考虑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金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 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至有关社区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正式聘用,纳入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范畴统一管理。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1.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进社区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需在被聘用的三年以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获得证书人员不再续聘。 四、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1016。 苏州市金阊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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