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宜宾市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王小红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递补条件,拟聘用到相关学校工作,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有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请持有效证件具实名于七日内(2012年3月13日前)向县人社局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保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其他形式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8823025 附表:兴文县关于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兴 文 县 人社 局 2012年3月7日 附表: 兴文县关于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毕业学校 |
招考单位 |
职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成绩 |
1 |
王小红 |
汉 |
女 |
28 |
大专 |
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
四川农业大学 |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兴文县) |
11334035 |
11315051630 |
58.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