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医院2012年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了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我院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我院新院区顺利投入使用,经县有关部门同意,院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应届全日制院校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往届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江苏省注册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招考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3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灌云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8883046888828559)。 3.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已婚者应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已解除劳动协议的证明,未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就业中心或所在街道(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不符合简章规定招考条件的、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予报名。对于有提供假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等弄虚作假嫌疑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 (二)笔试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上午8:30—10:30,考生于2012年3月15日~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县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县医院急诊科三楼大会议室、县卫校教室。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2012年3月17日下午在县医院公示栏内公示或到县医院人事科查询)。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上午8:00;地点:县卫校教室。 (四)体检 1.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综合得分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县卫生局负责监督。 2.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有关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护士注册资格考试通过证明)。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递补安排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安排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含两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在县纪委、编办、卫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2.公开招聘在县医院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 3.本次聘用的合同制护士,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在编职工执行。 4.本简章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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