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多宝路63号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人:冼老师,联系电话:020-81292846。 (三)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提交纸质求职材料或到现场报名。 (四)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1、笔试: (1)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可免考笔试;硕士及以下人员须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管理人员 应聘管理人员须参加广州医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授权除外)。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知识(教辅人员)。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不带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硕士及以下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2)管理人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3、实际操作考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术操作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及高层次人才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考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硕士及以下人员笔试和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考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管理人员 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考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二)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复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和广州医学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工会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考试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护理、教学、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三名或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或委托院外知名专家进行。 (二)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折封等,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学院网、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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