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南明区2012年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南明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贵阳市及所属区、市、县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1名,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南明区2012年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调(选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选聘)资格及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参加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的人员需为贵阳市及所属区、市、县党政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过公务员登记备案、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的公务员; 4、参加事业单位选聘的人员需为贵阳市及所属区、市、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有3年及以上在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报考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事业单位选聘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调(选聘)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与报考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所列需回避关系的人员;不符合选调(选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适宜参加此次选调(选聘)的人员。 三、选调(选聘)程序 本次选调(选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调动手续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1、 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明区鉴定办公室(箭道街36号,贵州龙海洋皇宫正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此次选调(选聘)及符合选调(选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2年4月5日,证明模板附后); (3)报考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原件单位公章)或当地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6)选调(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及材料。 4、报名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填写要清楚真实,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按本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明区鉴定办公室(箭道街36号,贵州龙海洋皇宫正对面)。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选调(选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1,不高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选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选调(选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该岗位拟选调(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政审 选调(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拟选调(选聘)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调(选聘)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选聘)人员,人员名单由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调动登记表》(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待选调(选聘)人员在与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原所在地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出有关手续后,选调的公务员由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调入手续,选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由选聘单位根据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调(选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将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四、其他 (一)选调(选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选调(选聘)过程中,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布,因报考人员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密切注意。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1—5860911 监督电话:0851—5824287 附:南明区2012年公开选调(选聘)岗位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报名表 特此公告 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工作证明及报名表 《工作证明及报名表》来源于贵阳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3月23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工作证明及报名表.doc”的文件。《工作证明及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Excel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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