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东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 ||||||||||||||
内容 | 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2009年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总面积为1404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2010年起学校开始招收港澳台学生,并着手进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申报。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2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往届博士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于教学科研工作急需人才或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资历、职称等要求详见附件4(待更新)。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请把报名材料发送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的招聘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4) 注意:邮件主题请按“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学校”的格式。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职称证 (6)学生证或工作证 (7)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获奖证书 (9)论文著作 (10)科研项目证明 (11)其他有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由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四、考核方法 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试讲或作学术报告方式进行,同时要接受评委的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以及外语能力等,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者,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按从高到低排序,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入围,在入围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和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六、薪酬待遇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详见下表。 广东医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待遇一览表
注:特别优秀人才待遇可面议。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医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dmc.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3(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纪委监察处) 广东医学院 一二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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