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经审核,拟对报考我区2012年部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黄翠凤笔试成绩加10分,所加分值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现公示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服务地区 |
服务期满时间 |
黄翠凤 |
2170002 |
广州市白云区 |
2011.09 | 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7日。公示期间对拟加分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报)真实姓名,并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广州市花都区人社局地址:花都区花都广场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224房。电话:36899084;邮政编码:510800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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