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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并报人事处同意,四川大学机关党委拟在校内外选聘项目制管理岗位工作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党委办公室项目制管理岗位工作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识大局,讲奉献;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团队协作精神强; 3、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或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并能如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以及保密意识,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 三、相关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由机关党委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聘候选人; 2、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和面试,择优聘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 4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填写《四川大学机关党委招聘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jgdwb@126.com,并将报名表打印版及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 3、报名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417室; 联系人:冷老师、范老师;联系电话:85407583、85460832。 四川大学机关党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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