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砚山县学校2012年公开招用临时保卫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砚山县各有关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时保卫人员,现将招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城区学校、乡镇中学及乡镇部分完小保卫岗 二、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正派; (二)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 (三)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一般应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待业大学生和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用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用公告在《砚山政务网》、《砚山教育网》发布,同时在城区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张贴。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7日 至 2012年4月10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城区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见附表。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 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核定的保卫岗位数,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面试后确定拟招用人员报县教育局审批。原则上就地就近招用。 (四)体检录用 1.各有关学校组织拟招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县公安局组织培训后方可上岗。上岗后须通过考试取得保安资格证。 2.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由各学校与招用的临时保卫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四、福利待遇 所招用学校临时保卫人员人均月工资为1200元,用人单位为招用的临时保卫人员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特此公告 附表:砚山县学校招用临时保卫人员名额分配表 砚山县学校招用临时保卫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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