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2012年招聘方案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大丰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6名,拟按如下相关事宜情况实施招聘工作: 一、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用工。 二、工种及人数 执法协管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综合执法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二)男性,退伍军人,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 (三)大丰市户籍,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高中以上文化,有驾照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13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行政中心315室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和退伍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按笔试分数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3)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最高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下午。 (三)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l:l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经录用,所有人员均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开发区工作,试用6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1400元/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经录用,基本工资1800元/月,由开发区管委会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奖不低于1000元/月。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0515-83855122 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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