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简章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院书记员队伍,扬中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会化管理职工从事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好学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扬中市户籍或扬中生源; 4、文字录入速度经技能测试达60字/分钟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2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区港西南路8号)。 报名方式: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 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扬中市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区港西南路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应聘者应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并签字承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招聘单位审核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笔试开考条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进入考试,不足则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四、技能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并发放技能测试通知单(不足1:8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听打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测试时间为20分钟。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输入计算机。 测试采用拼音输入法(含微软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紫光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五笔型输入法(含基础五笔输入法、陈桥五笔输入法、王码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考生不得使用其他输入法进行测试。 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测试播音语速为100字/分钟。测试成绩以规定时间内输入的正确汉字字数为准,正确字数为60字/分钟记为60分,以此类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产生,并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招聘人数1:3比例时,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按30%、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最后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和合成总成绩将在扬中党建网(www.jsyzdj.cn)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zrs.gov.cn)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末位出现同分,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参照公务员有关考核(政审)标准执行。如有应聘者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社会化用工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八、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23505(扬中市委组织部) 88286866(扬中市人民法院)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358669 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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