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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招聘教职员补充公告 2012年4月1日,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和高明教育信息网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和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同意,决定对《公告》中的“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作补充规定,现公告如下: 应聘服装设计与制作、现代物流、酒店管理、涉外文秘和电子商务五个专业职位的人员不需要持有高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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