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现将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鉴于网络报名人员较多,我办将专门安排时间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请符合我办3月28日公告中资格条件的已报名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张近期小一寸证件照片等前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4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9时至18时,越秀区小北路金和大厦10楼会议室。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 (二)因原有考场的规模已不能满足报名考试人数的要求,我办需另行安排笔试场地。原定4月14日上午举行笔试的计划延期。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依据本市《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52号)以及《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文),本次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我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五年劳动合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